一、背景依據
《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〈貴州省 2020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黔財農〔2020〕132號)、《貴州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和省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通知》(黔財農〔2020〕138號)
二、目標任務
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,以提高補貼政策效應為目標,著力保護耕地地力,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,推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。緊緊圍繞農業增效、農民增收,調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由激勵性補貼向功能性補貼轉變、由覆蓋性補貼向環節性補貼轉變,提高補貼政策的指向性、精準性和實效性,提高農業生產率、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。
三、涉及范圍
全縣范圍內擁有耕地承包經營權的種地農民為補貼對象。農民家庭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,原則上補貼給原承包方,流轉雙方有書面約定的,從其約定。
四、執行標準
補貼標準:2020年補貼發放標準為44.58元/畝。
五、注意事項
1.平穩過渡。以農村承包地確權面積為依據分配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,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。
2.公開透明。補貼發放全過程陽光操作,公開透明,確保補貼公平公正落實到位。
3.精準高效。加大補貼農戶核準力度,規范發放程序,加強資金監管,確保補貼資金發放精準、安全、高效。
六、關鍵詞詮釋
(一)資金來源。原“三項補貼”中80%的農資綜合補貼資金、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、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。2020年省財政下達我縣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5497.48萬元。
(二)補貼對象。擁有耕地承包經營權的種地農民為補貼對象。農民家庭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,原則上補貼給原承包方,流轉雙方有書面約定的,從其約定。
(三)補貼依據。以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到戶的耕地面積為補貼依據。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、林地、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、非農業征(占)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,以及長年拋荒地、占補平衡中“補”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,不予補貼。
(四)補貼標準。2020年補貼發放標準為44.58元/畝。
(五)補貼方式。2020年,我縣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,統一由省財政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切塊下達到縣后,由縣財政局通過惠農“一卡通”集中統發到戶。
七、發放程序
(一)各村(居)民委員會負責基礎數據核實申報。
(二)鄉鎮(街道)根據縣農業農村局提供的農村承包地確權信息,負責基礎數據核實、匯總報送、政策宣傳解釋及反饋縣農業農村局。數據核實完成后進行不少于 7 天的村級公示、不少于3天的鄉鎮級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,填寫2020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統計表(附件3)并經黨政主要領導簽字及加蓋政府(辦事處)公章報縣農業農村局,同時上傳2020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統計表以及公示圖片電子檔。
(三)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基礎數據審核匯總,并及時向縣財政局提交發放清冊。
(四)縣財政局收到發放清冊后,及時通過惠農“一卡通”將補貼資金集中統發到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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